全市河砂禁采工作会议召开
全市河砂禁采工作会议召开 马秀义副市长首先总结了我市河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。他说,全市河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,围绕“恢复秩序,保持稳定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促进和谐发展”的目标。以《新泰市砂资源综合整治目标考核办法》为总抓手,严格落实责任制,从乡镇严查、部门严管、公安严打入手,迅速行动,严打严查,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,查处非法采砂场6处、违规运砂车辆69辆,扣押挖掘机4台、铲车11台、违规运砂车18辆,补缴规费48万元,处罚10.2万元,按照泰安市统一管理要求上报了开采计划,上缴税费306万元,追缴税费65万元,刑事拘留涉砂违法分子7人,扭转了河砂管理的被动局面,恢复了正常的管理秩序,取得了砂资源综合整治的阶段性成效。 马市长指出,河砂禁采的目标就是“禁得住、管得死、不出事”。今年我市河砂禁采监管的重点区域是柴汶河、龙廷河、白杨河、羊流河、渭水河及流域地区。一要落实好清、撤、堵、设、拆的禁采任务。要搞好采砂现场清理。所有砂场7月1日前必须履行《河道采砂管理合同》规定的现场清理义务,保证采砂现场无坑无坨,确保河势平顺、行洪通畅。对因违规采砂造成岸滩容易走失的河段,要责令相关责任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;要撤离采砂机具。禁采期间,所有采砂机具要按照上级的规定撤离出河道管理范围以外,所有采砂船只必须撤出河道,停靠上岸,并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,行洪期间如有采砂机具被顺流冲下,对下游形成威胁,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;要封堵砂场路口。砂场路口采取牢固的墙式封堵,墙宽要超出运砂道路,高度不得低于1.5米,墙面粉刷并喷涂禁采禁售标志;要设立警示标志。在砂场路口、砂场办公场所、开挖的砂坑边缘等部位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标牌;要拆除临时设施。所有与防汛无关的采砂临时设施(包括临时房屋、阻水道路等),按照“谁设障,谁清除”的原则,7月1日前全部拆除。二要加大稽查巡查力度。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“以打开路”的原则,通过各种渠道,利用法律手段,发挥各自职能优势,加大稽查巡查监管力度,从严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,保持对涉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,维护禁采管理秩序,确保取得实效。三要抓好储砂清理工作。抓住禁采有利时机,按照《储砂整治方案》的要求,全面清理辖区内储砂场。 马市长强调,防汛责任为河砂禁采工作第一责任人,要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将禁采责任分河段落实到乡镇、落实到人。对于因责任不到位,工作不落实导致整治工作流于形式,禁不住、管不了、秩序混乱的,将按照禁采监管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。 马市长在会上对柴汶河的防汛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强调。他说,各级防指要进一步认清今年的防汛形势,提高认识,增强责任心、紧迫感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按照上级的要求,对当前工作再部署、再落实,做好防大汛、抗大险、救大灾的各项准备。要不断完善各种防洪预案,组织好抢险队伍,准备好防汛物料,清除好河道行洪障碍,要认真贯彻6月16日河道防汛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防汛责任书,确保实现河砂全面禁采,确保柴汶河安全度汛。 市长助理王忠臣同志主持会议并对会议贯彻情况提出了要求。他说,禁采区、禁采期禁采是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,也是搞好河道安全度汛的基础。做好防汛保障之一的河砂禁采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。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的通告,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是河砂禁采期,全市河道、水库将停止一切采砂活动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全市河道、水库在主汛期禁采河砂的重要性,从保证河道度汛安全、实现河砂持续利用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,进一步增强做好河砂禁采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,严格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通告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努力将这项工作抓紧、抓好、抓出成效。 2008年7月1日

